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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白桦林间小区“楼宇管家”服务费要涨价 物业称连年亏损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赵瑞利 2020-06-04 07:24:36
[摘要]近日,楼管们找到业主,让签署补充协议,要将楼宇管家服务费从0.15元 月·㎡涨至0.5元 月·㎡,由业主按照产权登记的建筑面积缴纳。

  这是一项增值服务,物业称成本上涨连年亏损需要涨价,业主质疑涨价合理性。

  王女士家住西安白桦林间小区,该小区从入住起为业主提供一项名为“楼宇管家”的服务,每天早8时至晚8时有两名楼宇管家在每栋单元楼大厅值班,为业主提供缴费、收快递、办理相关业务等服务,收费为0.15元/月·㎡。

  近日,楼管们找到业主,让签署补充协议,要将楼宇管家服务费从0.15元/月·㎡涨至0.5元/月·㎡,由业主按照产权登记的建筑面积缴纳。王女士说,物业称涨价原因是连年亏损。楼管们平时服务还可以,他们找到业主,说是不签的话就不设该岗位了,有的业主不忍心就签了。

  “业主对这项服务是非常认可的,但是交房8年了,成本一直包不住。”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算了一笔账,一个单元两名管家,工资2000多元,加上五险一金每个人的成本大约需要5000元,每个单元2万平方米,一个月只能收费3000元,每年亏损300多万元。“我们的成本是0.65元/月·㎡,调价到0.5元/月·㎡,其余部分由物业承担。”该负责人说,目前处于意见征询阶段,如果无法得到支持,很可能不再提供这项服务。

  6月2日,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按照《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白桦林间小区提供的楼宇管家服务属于特约或增值服务,收费分两种情况:前期物业和成立业委会后。如果是前期物业,涨价需要遵循自愿原则,必须业主自愿接受服务,由物业公司和业主一对一签约,不得强制、捆绑提供服务,不需要服务的业主可拒绝签约。成立业委会以后,这项收费就属于市场行为,具体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由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协商决定。 华商报记者 赵瑞利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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