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此次调价的意见征集,有市民对程序提出质疑。“既然是物业费调价,是否听取了业主的意见,是否应该召开听证会?”市民刘女士说,事关民生,应充分听取市民意见。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认为,目前,西安市发改委发布的仅是《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如市发改委所述,自2016年以来,先后对济南、成都等城市及西安市物业企业收费情况进行考察调研,多次召开物业企业、业主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了解物业服务收费情况,听取相关意见建议,并将《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下发到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发改部门征求意见、组织召开各部门的论证会。现又向社会征求意见,在法律程序上系合法的。 华商报记者 赵瑞利
编辑: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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