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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李耕决定逮捕

综合新闻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0-06-12 16:32:38
[摘要]陕西省西乡县委原副书记、县长李耕(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由陕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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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西乡县委原副书记、县长李耕(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由陕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汉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耕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编辑:张佳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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