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正常的经济秩序,避免申请人的损失进一步扩大,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6月12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自2016年以来,一直被被执行人占有使用的1658.4平米办公用房向申请人进行交付。在当天执行的现场,被执行的两家公司仍然没有负责人到场,现场也没有任何人办公,当执行工作人叫来的开锁工人打开一间间办公室时,只有零落的杂物和布满灰尘的桌椅。
在清退相关财物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张贴了相关公告,要求被执行的两家公司自6月12日起,可到申请执行的西安某控股公司处领取财产,逾期不领取,造成损失,由两家被执行公司自行承担。该案是陕西省法院开展的 “三秦飓风2020”专项执行行动的第一案,未来西安中院将加大执行力度,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大西安”经济建设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