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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门面房多次被认定违建未拆除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陈思存 2020-07-26 16:15:22
[摘要]租户刘女士介绍,此前一点消息都没有,而且负责此处的白沙路房屋管理办公室还要求商户必须在7月15日之前签订2020年度租赁合同。

  华商报讯(记者 陈思存)华商报7月23日报道了西安市白沙路东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门面房刚续交租金后就要被拆一事,华商报记者持续调查发现,违建门面房曾多次被下发违建拆除通知,但均未执行。

  门面房刚续交租金被告知是违建要拆除

  7月17日,西安市白沙路东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门面房的租户,被门口张贴的《通告》吓了一跳。因为租户刚刚签完续租合同,结果发现门面房被规划部门认定为违建要被拆除,这让很多租户难以接受。

  租户刘女士介绍,此前一点消息都没有,而且负责此处的白沙路房屋管理办公室还要求商户必须在7月15日之前签订2020年度租赁合同,7月17日,城管就下发《通告》,称这些临街门面房被规划部门认定为违建,城管部门按照转办单限期拆除,要求所有租户自行搬离,否则将强行拆除。

  刘女士表示,当时这些租户在租赁时,房东潘某某出示了一份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综合开发办公室的《证明》,证明租户们所使用的白沙路门面房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国有资产,产权属于学校。怎么刚刚续租就成了违建呢?

  规划部门曾多次认定门面房为违建

  对此,西安市雁塔区城管局雁塔科技产业管理办公室执法中队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该局也是在7月17日接到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塔分局(市资源雁违函【2020】115号)认定违法建设的转办件,要求对违法建设进行限期拆除。接到转办件后,城管部门随即给这些门面房租户发布《通告》,要求这些沿街商户在7月26日之前腾空搬离、自行拆除。

  既然这些门面房是违建,为何一直可以对外正常经营?对于商户的质疑,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城管部门只是配合协助部门,对违建认定是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职责。这位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他们掌握的情况,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白沙路违建门面房其实早在2009年6月30日规划部门就曾经下发违建通知书,因为当时违建拆除职责隶属规划部门,至于为何不拆,他们也不知情。

  7月23日,华商报记者按照流程联系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访。

  7月24日下午5时,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塔分局执法队一位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白沙路段行政区域归属反反复复调整,先是归雁塔区管理,后期又划归为西安高新区,现在又调整为雁塔区,而且中间职能部门也不断调整变化。

  该负责人表示,在2017年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塔分局成立之后,也曾对该处违法建筑进行过认定。但对于认定后未拆除的原因,这位负责人没有回答。今年7月17日,该局再次对该处违法建筑进行过认定,并给城管部门下发认定违法建设的转办件,要求对此处违建进行拆除。

  违建门面房被转租多次

  7月22日华商全媒体报道此事之后,租户刘女告诉记者,此前以各种理由推脱的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综合开发办公室让承租此路段门面房的二房东潘某某,到场负责给承租户补偿。

  记者从刘女士提供的这份协议上可以看到,协议中二房东潘某某将通知另外一名租户王某到场,由租户王某负责对刘女士进行三个月房租退赔。

  从这份协议不难看出,系潘某某将门面房租赁给王某,王某又转租给刘女士。

  从租户与潘某某续签的2020年度租赁合同中,潘某某预留的电话与“白沙路房屋管理办公室”交费通知单上的预留电话一致。

  那么“白沙路房屋管理办公室”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什么关系呢?“白沙路房屋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称,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没有关系。

  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综合开发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可以看出,该校白沙路上的门面房属于国有资产。

  7月23日,华商报记者来到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党委宣传部,就多次被认定为违建的门面房为何长期经营、门面房被多次转租是否涉嫌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进行采访,工作人员表示,将会把记者问题第一时间转交领导,并及时回复,但至发稿时该校仍未做出回应。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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