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华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实施散煤管控工作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铁腕治霾工作,持续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区委、区政府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全区范围内散煤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散煤禁燃区范围为:东至东环路向外延伸200米,西至西环路向外延伸200米,南至310国道向外延伸200米,北至高铁线。散煤禁燃区内居民家用和生产经营活动,禁止使用煤炭等各类高污染燃料。
二、全区范围内未经批准,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从事散煤经营。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未经批准擅自经营散煤的,将依法取缔,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在散煤管控期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畅通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广大群众对经营散煤行为的监督。举报电话:0913-4722315。
特此通告。
编辑:二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