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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挂牌督办11起土地违法案件 包括一起宝鸡周公湖案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黄涛 2020-09-25 15:44:21
[摘要]近期,自然资源部网站发布的消息称,挂牌督办11起土地违法案件。其中涉及陕西的有,宝鸡市岐山县周公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违法占地建设周公湖景观水系项目且敷衍整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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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自然资源部网站发布的消息称,挂牌督办11起土地违法案件。其中涉及陕西的有,宝鸡市岐山县周公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违法占地建设周公湖景观水系项目且敷衍整改案。

  为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格要求、严查案件、严肃追责,用“长獠牙”的举措打击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日前,自然资源部决定挂牌督办11起土地违法案件,公开督促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依规查处,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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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涝洰河生态指挥部违法批地修建涝洰河湿地景观公园及古镇项目案:2014年6月至2016年7月,涝洰河生态指挥部违法批准征收屯里镇、乔李镇等乡(镇)土地522.57公顷(7838.57亩)建设涝洰河湿地景观公园及古镇项目。开挖水面117.07公顷(1756.04亩),其中耕地41.18公顷(617.7亩);占用土地39.65公顷(594.81亩)建设国学馆、广场、古镇等项目,其中耕地17.14公顷(257.13 亩)。

  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周公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违法占地建设周公湖景观水系项目且敷衍整改案:2017年7月至2018年5月,岐山县政府成立周公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岐山县凤鸣镇董家台村、陵头村耕地13.6公顷(204.2亩)建设周公湖景观水系项目。2018年例行督察发现并指出该问题后,陕西省政府印发整改方案,要求2019年3月前完成整改。2019年6月耕地保护督察时发现,原岐山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9月仅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停车场和水泵房用地1.296公顷(19.45亩)立案查处,但未依法下达拆除的处罚决定而是予以没收,且未对其他违法用地立案查处。华商报记者 黄涛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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