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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自导自演“英雄救美”致人轻微伤 被判非法拘禁获刑一年

要闻 澎湃新闻 作者:陆玫 2020-12-15 13:24:45
[摘要]5月底,40岁的邹某在ktv结识年轻姑娘姚某,表示自己要回永嘉鹤盛镇老家,给500元让姚某假扮女友,姚某答应了。

  为追求姑娘,温州永嘉县的邹某编排“英雄救美”戏码,伪装身份将她捆绑、拘禁,打算再换装前来救人,但在实施中被姑娘识破——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12月15日从永嘉县法院获悉,邹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5月底,40岁的邹某在ktv结识年轻姑娘姚某,表示自己要回永嘉鹤盛镇老家,给500元让姚某假扮女友,姚某答应了。邹某打算在老家上演“英雄救美”打动姚某,为此提前踩点,并准备了丝袜、胶带、玩具枪、衣服等。6月2日,姚某带着闺蜜谭某与邹某到鹤盛镇,在一处村落玩耍时,邹某去厕所换装,意外发现厕所内的一个袋子里有可能是附近捕鱼人放的小刀、帽子等。他换完衣服,头套丝袜,手持小刀、玩具枪,对两个姑娘实施威胁、恐吓,逼迫谭某用胶带捆绑姚某和自己,并恐吓姚某脱掉衣服,拍下裸照。

  过程中,姚某根据邹某手上的纹身识破其身份,两个姑娘挣脱胶带,与邹某扭打,并逃离现场报警。经法医鉴定,姚某、谭某均构成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邹某持械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且具有殴打、侮辱情节,致二人轻微伤,姚某(2002年7月出生)案发时系未成年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邹某2018年曾因犯容留卖淫罪被安徽蒙城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因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又自愿认罪认罚,可予从轻处罚。最终,以非法拘禁罪判处邹某有期徒刑一年。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唐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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