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赵瑞利)12月27日,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决定: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2月2日在西安召开。
会议建议议程为:
1. 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 审查和批准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3. 审查和批准西安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西安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4. 审查和批准2020年西安市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西安市2021年市级预算;
5. 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6. 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7. 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审议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西安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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