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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元旦假期商品市场回暖明显 商品销售同比增5.7%

综合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21-01-04 07:07:57
[摘要]1月3日,记者从陕西省商务厅了解到,2021年陕西元旦假期商品市场销售同比增长5.7%。

  1月3日,记者从陕西省商务厅了解到,2021年陕西元旦假期商品市场销售同比增长5.7%。

  元旦假期我省商品市场总体供应充足,运行基本平稳。监测测算,3天假期全省商品销售实现108.3亿元,同比增长5.7%,商品市场回暖迹象明显。其中:商品零售额94.4亿元,同比增长6.4%;餐饮收入实现13.9亿元,同比增长1.5%。西安市实现53.2亿元,同比增长4.6%;宝鸡、咸阳市、杨凌区、安康、汉中、延安、铜川、商洛、榆林和渭南市商品销售同比分别增长11.5%、10.9%、8.9%、8.8%、6.8%、6.5%、5.3%、4.1%、4.1%和1%。

  商品零售增长6.4%。元旦假期,全省商贸流通企业在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加大消费促进力度。全省商品零售实现94.4亿元,同比增长6.4%。其中:宝鸡、咸阳、安康市、杨凌区、汉中、延安、西安、榆林、铜川、商洛和渭南市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1.8%、11.1%、8.2%、8%、7.2%、6.2%、5.6%、4.7%、4.6%、4.2%和1.1%。全省94家商超智能信息泵门店监测数据显示,元旦期间实现销售额6500万元,销售热点集中在中西医药及器械类、体育娱乐用品类、通讯器材类、电脑及文化办公用品类、针纺织品类和珠宝首饰类等6大类商品,销售同比分别增长230.8%、71.7%、71.5%、30.6%、29.3%和8.9%。

  餐饮收入增长1.5%。客流减少和严寒天气对餐饮服务带来影响,节日期间全省餐饮业增长缓慢,经营收入实现13.9亿元,同比增长1.5%。其中:杨凌示范区、安康、铜川、咸阳、延安、宝鸡、汉中、商洛、榆林和渭南市餐饮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2.1%、11.6%、9.1%、9%、7.1%、6.6%、4.5%、4.1%、2.7%和0.4%;西安市餐饮经营收入同比下降5.6%。 华商报记者 黄涛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杨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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