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原副市长强小安(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陕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日前,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强小安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华商报记者 宁军
编辑:报社方正
相关热词搜索: 检察 机关 逮捕
上一篇:渭南白水城区开展全民免费核酸检测 以千人为单位设置57个采样点
2025年日本大阪世博会中国馆陕西活动周
国新办发布会:总台将推出一批抗战胜利80周年文艺作品
9月3日上午举行抗战胜利80周年纪念大会及举行阅兵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