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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四个月仅付俩月租金 阎良康桥法庭调解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2021-01-22 14:23:38
[摘要]日前,阎良区人民法院康桥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从立案到审结仅用三日。

  日前,阎良区人民法院康桥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从立案到审结仅用三日。

  2020年6月30日,被告许某因工程需要租赁原告张某的涉案房屋,约定房租每间300元,租期四个月。合同到期后,被告仅支付原告两个月租赁费,并就剩余租赁费给原告出具欠条一份,载明2020年11月6日给付,但到期后被告拒不履行给付义务且拒接原告电话,无奈,原告张某只能将其诉至法院。

  办案法官在了解案情后迅速与被告取得联系,被告情绪非常激动,表示对所欠房租予以认可,但认为原告在租赁期过后扣押了自己的部分设备,给自己造成了一定的误工损失,因此才拒绝给付剩余款项。本着案结事了的原则,考虑到当事人路途较远,往返不易,为了让群众少跑冤枉路,在征询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办案法官采用微信视频的方式,一方面安抚当事人情绪,另一方面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 ,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在办案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该案得以高效审结。

  通讯员 白桐睿 华商报记者 宁军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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