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陕西 > 商洛新闻 > 正文

收房时开发商要求再交几笔款?商洛一小区业主:不交钱就不给钥匙

商洛新闻 二三里资讯 2021-01-26 23:27:00
[摘要]办理收房手续时,开发商要求再交几笔款,否则就不给钥匙。当时商洛市商州区金岸小区的业主迫于无奈交了钱,后来一看政策,原来开发商之前收的那笔款不合理。

  办理收房手续时,开发商要求再交几笔款,否则就不给钥匙。当时商洛市商州区金岸小区的业主迫于无奈交了钱,后来一看政策,原来开发商之前收的那笔款不合理。

微信图片_20210126224947.jpg

  业主:无奈交费,后来才知道不合理

  近日,金岸小区多名业主向华商报-二三里反映称,早在2012年商洛就实行了商品房销售“一价清”政策, 但在2016年金岸小区交房时,开发商以“代收”的名义,向业主收取燃气和有线电视初装费共计2600元。

  据业主刘先生介绍,2012年2月9日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洛市物价局联合转发了《陕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燃气和有线电视初装费实行“一价清”政策。“当时我们如果不交这些费用,开发商就不给钥匙、不给办理交房手续,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业主们只好不情愿地交了费,但现在一看,这些费用不是收重复了吗?我大概估算了一下有370多户业主,得好大一笔钱呢,这钱去哪儿了?”他说道。

  据业主们介绍,在知道商品房“一价清”的政策后,多次找了开发商——商洛市商州区城投公司,但没有得到明确回复。

微信图片_20210126224937.jpg

  开发商:不知情,将进行了解

  1月26日,华商报记者联系到了商洛市商州区城投公司负责人樊小平,问其公司是否向业主收取的燃气等费用,其称,对此事他并不知情,接下来会了解一下当年的情况。

  随后,华商报记者又联系了商洛市物价局何科长,其称,物价部门是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来执行的,可能存在有楼盘未按“一价清”政策执行,向业主进行收费。对于这种情况,业主可以向市场监管局反映,由市场监管局进行查处。

  律师:开发商违反制度,购房者可投诉

  那么这笔费用的收取是否合规合法?记者咨询了陕西秦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徐超。据他介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规定:“新建商品住房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及其他属于购房人所有的公共设施、设备的配套建设费用,均包含在住房价格中,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不得向购房人另行收取”。

  除此外,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行商品房销售价格一价清制度。开发企业要将商品房建设过程中相关的各项基础配套工程设施建设费用、代收代缴费用等一次性计入商品房销售价格,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因此,燃气初装费和有线电视初装费均应计入商品房销售价格中,商品房销售应通过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切实落实一价清制度。开发商如有违反,购房者可向物价部门、房管部门进行投诉。

  对于此事,华商报-二三里将持续关注。




来源:二三里资讯

编辑:二三里

相关热词搜索: 收房手续 开发商 业主

上一篇:丹凤县医院所有病区禁止探视 每名患者留一名固定陪人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