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收到一件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的交通肇事案件,但是,在简单的案情背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与被害人的特殊关系,引起了承办检察官的注意……
2019年9月13日10时许,李某某驾驶面包车载着自己的母亲、妻子和两个儿子,经过某路段的时候,由于操作不当,与对面来车会车时相撞,李某某的母亲当场死亡,李某某及其妻子、两个儿子不同程度受伤的交通事故。公安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某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其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
然而,自己交通肇事导致母亲身亡、一家四口全部受伤,真的要判刑吗?考虑到本案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之间的特殊关系,承办检察官决定跟家属深度沟通交流,进一步了解情况......
受理案件的第二天,承办检察官就收到李某某姐姐的申请书:“弟弟在这次事故中险些失去生命,康复后又时常悔恨自己的行为,让我们失去母亲,因此我们请求对弟弟予以谅解,并请求司法机关在处理本案时,减轻处理”。对李某某的姐姐来说,母亲已离世,如果弟弟再被起诉,无疑将使这个本就悲痛万分的家庭雪上加霜。李某某的妻子提交的申请书表示:“事故发生后,丈夫面对我们伤残的母子三人十份愧疚,后期还得和我们共同偿还一家几口的巨额救治费用,抚养孩子长大,因此请求对李某某予以谅解,减轻处理”。对李某某的妻子来说,如果丈夫被起诉,那么家里的两个未成年抚养重担就压在她一个人身上。
对这个家庭来说,失去母亲,不仅带来精神上的悲痛,也加重了经济上的负担。母亲的丧葬费和妻儿的医疗费对于这个普通的家庭来说,都不是一笔小数目。对此,检察官积极联系第三检察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这个陷入困境的家庭雪中送炭。
从法律层面来说,李某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但从人性化角度来说,李某某被起诉势必造成对这个家庭的二次伤害,这背离了司法为民的初衷。检察官认为李某某系过失犯罪,虽然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但其本身也是受害者之一,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已经获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符合相对不起诉的条件,合阳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决定让李某某和家人流下了感激的泪水。李某某表示:“我今后一定会好好生活,也会吸取惨痛教训,告诫身边的朋友遵守道路安全法规。”
通讯员 吴欣怡 华商报记者 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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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报社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