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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男子新买电动车被偷心存怨恨 报复性连偷两车被判拘役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2021-03-17 10:24:06
[摘要]自己电动车被偷,明明是被害人,可却又报复他人,两次盗窃他人电动车,最终被判刑。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自己电动车被偷,明明是被害人,可却又报复他人,两次盗窃他人电动车,最终被判刑。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2020年8月27日,被告人李某上班期间,发现有一辆电动车(经鉴定价值400元)钥匙未拔,遂趁无人之际将该电动车盗走。2020年10月7日凌晨2时许,其在所住小区北门附近再次盗走一辆电动车(经鉴定价值1800元),并藏匿于小区门口绿化带旁。被害人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将被告人李某抓获归案,并将上述两辆电动车发还给被害人。

庭审中,李某对自己盗窃电动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也道出自己偷车的缘由。原来,前不久他也新买了一辆电动车,但没过几天就丢失,心里非常不平衡,想着别人能偷自己为什么不能偷,这才误入歧途。他非常后悔,“别人报警都把电动车找回来了,如果自己当时也选择报警,如今就不会坐在被告席上了”。考虑到被告人李某已深刻悔罪,且被盗电动车均已发还被害人,最终,未央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华商报记者 宁军 通讯员 吕华耕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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