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陕西 > 综合新闻 > 正文

陕西一高管用烟头烫伤下属脸 当事人已被免职并通报批评

综合新闻 极目新闻  2021-03-23 07:52:38
[摘要]22日,涉事公司回应极目新闻,高某亭已被免职并通报批评。

\

微博@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 图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3月22日消息,近日,陕西一公司基层员工上网讨说法:公司高管故意用烟头烫伤他的脸,他至今都没有得到公正的处理结果。22日上午,极目新闻联系上举报人刘先生。他说,这件事发生后,他夜不能寐,痛苦不堪。新年以后,当事高管高某亭和他联系,希望沟通化解,并称自己是酒后过激行为,不是故意的,他不能接受这个说法。22日,涉事公司回应极目新闻,高某亭已被免职并通报批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教授童德华表示,如果高某亭是过失用烟头烫伤刘某脸部行为,只有重伤才构成刑事责任,目前所见伤情只适合民事调解。但如果高某亭涉嫌故意伤害,司法机关可根据伤情鉴定结果进行处理,轻伤以下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轻伤及以上,则构成刑事犯罪。


来源:极目新闻 

编辑:曹静

相关热词搜索: 高管 烟头 下属

上一篇:西安市疾控中心解答新冠疫苗接种热点问题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