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上午,在康桥阎良科目一考场,机动车驾驶人第三场考试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周焱梅,在例行巡查时,发现学员张某神色异常,左顾右盼。出于职业的敏感,周焱梅随即对其进行询问,张某神色更加慌张,表情很不正常。“会不会作弊?”。带着诸多疑问,周焱梅用探测仪对其身体进行检测,终于发现张某身上藏着摄像头、小型蓝牙耳机等作弊工具,而且藏的很隐蔽,如果不仔细检查,很难发现。目前,交警已将张某移交关山派出所一步调查之中。
警方提醒:在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中,无论是科一还是科四考试,切不可相信任何人承诺的“包过”等不实信息,否则最后只会是即影响了驾考,又要受到法律的惩处。
【链接】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张某在考试中存在舞弊行为,不仅取消考试资格,一年内也无法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华商报记者 谢涛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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