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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亲妈妈暴力逼学被撤监护权:让12岁女儿做六级试卷

社会新闻 看看新闻 2021-04-24 07:37:53
[摘要]近日,江苏南通一位母亲因使用暴力强迫孩子学习被法院撤销了监护权。

近日,江苏南通一位母亲因使用暴力强迫孩子学习被法院撤销了监护权。原来,这位母亲杨某望女成凤,早早地给12岁的女儿佳佳定下"考进全国前三或者前五的大学"目标,甚至强迫佳佳学习大学英语、做四六级试卷。

事实上,在此前两年多的时间里,因学习达不到自己的要求,杨某曾多次殴打孩子。在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先后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和人身安全保护令后,杨某仍两次用烧热的锅铲将佳佳烫伤,严重侵害了佳佳的身心健康。4月20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撤销杨某和佳佳生父的监护人资格,指定佳佳的外婆朱某为监护人。

对此,律师岳雪飞表示,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天然负有抚养、监护责任。但如果其对被监护人实施了严重损害身心健康的行为,或由于种种原因 "无法或怠于"履行监护职责,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本案中,杨某对孩子的体罚行为已经影响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孩子父亲也因实际情况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考虑到外婆曾照顾过孩子,且具有继续照顾孩子的意愿,法院作出由外婆成为监护人的判决是合适的。

岳雪飞同时强调,监护权变更后,孩子的父母并非从此可以从养育中完全解脱。他们仍然应当支付抚养费,并履行其他作为父母应当承担的义务。与此同时,外婆的监护责任相较以前会大大增加。

有网友提出疑问,杨某对于女儿作出的一系列体罚行为,是否涉嫌虐待?对此,岳雪飞表示,根据我国法律,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强迫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本案中杨某的行为并没有到这个程度,因此尚未构成虐待罪。

值得注意的是,这起案例中,杨某的所有暴力行为都是因为孩子没有达到她的"高要求"。其实,日常生活中,像她这样鼓吹提前学、超纲学的父母们并不少见,奉行"不打不成才"的"鸡血"父母们,也因对孩子施加暴力而频频被媒体曝光。

2018年发布的《中国家长教育焦虑指数调查报告》显示,"打鸡血"的教育方式源自于家长们在教育方面的焦虑感。68%的家长对教育感到"比较焦虑"或"非常焦虑",不焦虑的仅有6%。调查数据同时显示,家长们对于超纲教育的认同程度很高,超过44%的家长认为十分必要。

对此,律师岳雪飞坦言,自己也是孩子家长,个别情况下,只要对孩子的身心没有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和后果,家长对孩子进行适当的惩戒无可厚非。但家长们在教育时应不忘初心,理性地根据孩子的特点因材施教。要认识到,拔苗助长、一味地督促和强迫孩子学习,反而会导致孩子厌学、亲子关系紧张,甚至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



来源:看看新闻

编辑:胡泽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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