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反映医保电子凭证无法激活,有些市民则是激活后不能正常使用。对此,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记者带着参保人在激活时可能遇到和关心的问题,采访了宝鸡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进行一一解答。
问:医保电子凭证怎么领取?
答:参保人可在国家医保App 、或者通过支付宝、微信、相关银行等官方授权的第三方渠道领取医保电子凭证。
(1)国家医保App: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我的”,点击右上角“立即注册”,录入身份信息并通过人脸识别注册后,点击“医保电子凭证”—选择参保地—“立即激活”。
(2)支付宝:搜索“医保电子凭证”,选择所属地区,点击“同意协议并领取”,获取医保电子凭证后,点击“立即支付”,设置交易密码后完成申领。
(3)微信:搜索“我的医保凭证”,选择“激活凭证”,“立即激活”,输入支付密码验证身份,点击“授权激活”进行人脸识别,设置密码,激活成功。
(4)微信公众号:关注“宝鸡医保”微信公众号,选择“我要服务”,点击医保电子凭证激活。
问:为什么激活不了医保电子凭证?
答:首先要确认这个微信或支付宝是参保人本人手机号注册的,然后需要按照微信或支付宝实名认证流程,进行认证后才能进行医保电子凭证激活,这也是为保障市民的账号安全考虑,最后按提示进行即可激活。
问: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后为何无法使用?
答:之前由于参保人的参保地信息与国家和省上的数据库信息不一致,导致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后不能正常使用。为解决这一问题,宝鸡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向省、市医疗保障局反映,经协调,目前已经在医保信息系统中增加《中台业务》模块,包含中台人员信息查询和信息录入两个功能,可以解决参保人员无法激活医保电子凭证问题,
今年5月17日,宝鸡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向各县区医疗保障经办中心下发了关于参保人员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以此解决问题。
参保人员如果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无法使用,可以联系参保地更新其参保信息,实现与省中台参保数据同步实时更新,更新后他的医保电子凭证就可以使用。
华商报记者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