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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西安市公证行业推出“十项”便民举措 实行公证“首问负责制”

民生社会 华商网 作者:赵嘉琨 2021-05-20 17:30:53
[摘要]5月20日下午,西安市司法局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新闻发布会。市公证处主任陆彦出席发布会,介绍全市公证行业“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阶段性成果。

华商网讯 (记者 赵嘉琨)5月20日下午,西安市司法局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新闻发布会。市公证处主任陆彦出席发布会,介绍全市公证行业“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阶段性成果。

  记者从会上获悉,西安市公证处近期推出“公证服务为民办实事”十二条便民措施,包含120个公证事项24小时出证清单,67个公证事项申请“最多跑一次”清单;通过“零接触”系统为群众排忧解难,公证微信自助申办平台已累计为各类群众办理公证130余件。

  推出“十项”便民举措

  (一)实行公证“一次性告知制度”。首次接待时,公证人员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所需证明材料及获取证明材料的途径和方式,向当事人出具“一次性告知单”,明确办理公证所需资料明细;

  (二)实行公证“首问负责制”。首次接待公证人员及时处理当事人申办的公证事项,直至该项公证办理完结,并向当事人发放“首问负责制”联系卡,免费解答各种有关公证法律咨询;

  (三)提供“上门”公证服务。对老、弱、病、残、孕以及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公证人员提前与当事人联系并告知所需材料,主动提供上门公证服务;

  (四)提供预约服务。群众可以通过电话预约、网上预约、接待预约等方式,申请在周六周日办理公证业务,并且在预约时及时告知当事人需要携带的材料,方便在工作日内因工作无法办理公证业务的群众;

  (五)开通“公证绿色通道”。为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人民警察、消防人员、军人军属开辟公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各类公证事项,对情况紧急的公证事项,急事急办;

  (六)加大“公证法律援助”服务力度。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公证法律援助服务,凡符合减免条件的公证案件一律减免公证费用;

  (七)提供“容缺受理”公证服务。公证人员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后,主要证明材料齐全的,可以先行予以“容缺受理”,当事人在领取公证书时补充其它证明材料,减少群众往返次数;

  (八)推行“最多跑一次”公证服务。对群众申请办理的涉及学历公证、学位公证、收入证明公证、法人资格公证、文本相符公证、有(无)犯罪记录公证等44项公证业务,申请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实现让群众“最多跑一次”;

  (九)主动走访核实公证事项。当事人办理相关公证事项,确因年代久远无法提供相关档案资料的,公证人员主动到相关单位、村、社区走访核实了解有关事实,切实解决群众困难;

  (十)实行“免费邮寄”公证书服务。对无法到公证处领取公证书的当事人,提供免费邮寄公证书服务。

  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放管服”政策

  一是认真学习中、省、市有关“放管服”文件会议精神,深刻认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省公证协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公证“放管服”改革做好减证便民服务的通知》有关要求,在官网、微信公众号或服务大厅等将出生公证等44项“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及材料清单进行公示。

  三是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负责制,公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是重新修改制定市场调节定价公证收费项目,降低部分公证收费标准。

  五是市公证处还推出电子签章和“零接触”公证功能。部分不涉及处分财产的公证事项公证员可利用平台的人脸识别、电子签名等技术,远程完成身份验证及材料的核验工作,公证书通过快递邮寄送达。

  六是市公证处还免费为当事人办理商品房摇号选房委托公证。

  七是开通“老、弱、病、残、孕”绿色通道,专人负责,优先办理或上门服务。

  八是加大公证法律援助力度,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按法律援助程序办理。

  九是全市各公证机构全部入驻政务服务中心,以便更好的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公证服务。

  西安市公证处主任陆彦表示,西安市场公证行业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来解决,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来源:华商网

编辑:赵嘉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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