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以来,镇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元执勤中队民警在日常管理工作和专项整治行动中,先后对一批无牌无证及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机动车辆采取了暂扣强制措施。
截止目前,部分车主或驾驶人仍未前来接受处理(三轮车2辆、两轮摩托10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第3款“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7条“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进行报废处理”的相关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仍未到三元中队处理的,中队将对扣留车辆依法进行报废处理。(车辆名单见附表)
编辑: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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