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黄河、淮河、海河流域汛情形势,水利部于7月21日2时将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指导有关流域和地区做好监测预报预警、水工程调度、堤防和水库巡查防守、山洪灾害防御、值班值守等各项暴雨洪水防范应对工作。
编辑:黎博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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