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3日下午,我县接到咸阳防控办转渭南市防控办函告,我县张某某在乘坐高铁返武途中,与张家界返回甘肃人员姜某同车厢,经检测姜某随身背包表面样品为新冠阳性,张某某为新冠肺炎阳性物品无直接接触的同车厢重点人员。接协查通知后,我县迅速落实防控措施,对张某某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了隔离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家庭消杀和核酸采样检测,目前所有人员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健康状况暂无异常。为全面做好排查,确保所有与密切接触者轨迹重合人员密及时得到管控,落细落实防控措施,现将张某某集中隔离前的活动轨迹以及寻找与其轨迹重合人员情况通告如下:
7月31日10:45,张某某乘坐西安至宝鸡的北线班车(陕C*6875),12:15在武功县长宁桥口下车。
8月1日9:20,张某某乘坐武功至咸阳北线班车,10:55在陈阳寨下车。12:30乘坐咸阳至宝鸡北线班车,14:10在武功县长宁桥口下车。
8月2日11:10,张某某坐电动车前往长宁镇街道路边摊购买蔬菜。
请上述时间段与张某某同乘大巴车及同范围内活动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进行报备,配合做好个人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上述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如实告知个人活动史等,就诊过程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武功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4日
编辑:唐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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