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一份抬头为广东省卫健委的红头文件截图在网络上流传。文件指出,广东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疫苗接种实施和医疗救治组于8月5日印发了《广东省未成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暂缓情形专家共识(第一版)》(以下简称《专家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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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红星新闻向广东省卫健委求证了该份文件的真实性,广东省卫健委一名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这份文件是我们发的,我们主要是列举了一些不适宜接种新冠疫苗的情形,存在这些情形的未成年人可能需要考虑暂缓接种疫苗。”
红星新闻注意到,这份《专家共识》共列举了十七种具体情形,包括对疫苗成分过敏、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发热、神经系统疾病、过敏性疾病、心脏疾病、肾脏疾病、肝脏疾病、免疫系统疾病等,还包括了正接受生物制剂治疗、器官移植、手术后等诸多情形。专家共识要求,其他未尽事宜以疫苗说明书为准。
今年6月,国家卫健委表示3—17岁人群已可开展新冠病毒灭活疫苗使用
6月11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专家组成员邵一鸣介绍说,国药中生北京所和北京科兴中维公司研制的灭活疫苗在获得附条件上市批准以后,继成人使用之后,继续开展了3-17岁人群的扩大临床试验,积累了更多的数据,这些数据及时上报国家,经过专家的认真审评论证,充分证明了在3-17岁这个人群是安全的。这些结果显示了它们诱导产生抗体的能力也都非常强,结合国内的疫情形势,经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国药中生北京所和北京科兴中维公司的新冠疫苗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可用于3-17岁人群的疫苗接种。
在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二级巡视员崔钢则介绍说,国家有关部门已经批准了3-17岁人群可以开展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的紧急使用。
随后,全国各地均开展了12到17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主要涉及初、高中阶段的学生。
教育部曾要求12岁到17岁人群疫苗接种需在知情、同意、自愿原则上进行
8月5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刘培俊介绍说,当前形势下,青少年学生安全有效接种疫苗十分必要。按照国家规定,师生疫苗接种工作纳入国家统一部署,纳入属地统筹管理,也纳入教育系统疫情防控体系。各级教育部门目前正指导学校配合卫健、疾控以及相关的医疗专业机构做好符合条件学生的疫苗接种工作。各级教育部门还正在指导学校按要求向家长沟通、告知教育引导,争取让家长以及监护人和学生了解、理解和配合疫苗接种工作。
刘培俊指出,各地教育部门强调在家长和监护人以及学生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上,配合专业医疗机构分步骤、有序、安全、稳妥地做好12岁到17岁学生的疫苗接种工作。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今年3月,国家卫健委曾发布《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该指南提到,通常的疫苗接种禁忌包括:(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5)妊娠期妇女。不过,这份指南当时还未推荐18岁以下人群接种,适用对象为18周岁及以上人群。
红星新闻记者 严雨程 北京报道
编辑:田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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