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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33万人

西安新闻 三秦都市报 2021-08-18 06:45:00
[摘要]陕西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33万人

本报讯(记者 王嘉)8月17日上午,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戈养年介绍全省社会救助工作有关情况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有关情况。

截至今年6月底,陕西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33万人,保障特困供养人员12.9万人;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实施临时救助34.3万人次、医疗救助90.68万人次,资助困难学生231.1万人次,帮助2702名救助对象实现就业;累计对14.8万户城镇低保等住房困难家庭实施公租房保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已脱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中被纳入兜底保障对象分别为94.67万人、2.52万人、2.49万人。”戈养年表示,陕西连续5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651元/人月,农村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提高到4830元/人年。

戈养年介绍,近年来,陕西省社会救助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省、市、县三级均建立了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了部门协调机制,成立了救助家庭核对服务中心,全省所有乡镇(街道)均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

陕西省还不断创新优化社会救助服务流程,推动将低保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目前全省已有354个乡镇(街道)通过县级政府授权直接开展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审核确认工作,低保边缘家庭审核确认权限已全部下放至乡镇(街道),实现救助更及时、保障更有力、动态管理更高效。



来源:三秦都市报

编辑:杨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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