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9日,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依法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批准逮捕。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以寻求刺激、满足性欲为目的,分别于8月24日、8月26日,先后两次在电梯内对被害人(系未满14岁幼女)实施猥亵,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涉嫌猥亵儿童罪。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唐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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