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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无人机在浐河西路附近进行声像拍摄 结果被行政拘留十日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卿荣波 2021-09-11 20:49:20
[摘要]经查明,徐某,系某工程公司员工,聘请王某、齐某在浐河西路附近进行声像拍摄工作。王某操作无人机进行航拍且并未取得驾驶航空器所需要的驾驶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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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人在管控区域内黑飞。

  9月9日上午10时,西安市公安局浐灞分局民警在浐河西路开展日常巡逻工作时,发现有人正在利用无人机进行拍摄,民警立即对其违法行为予以叫停,并将三人带回浐灞分局辛家庙派出所开展进一步调查。

  经查明,徐某,系某工程公司员工,聘请王某、齐某在浐河西路附近进行声像拍摄工作。王某操作无人机进行航拍且并未取得驾驶航空器所需要的驾驶执照。

  11日下午,华商报记者了解到,依据调查结果,浐灞分局依法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对徐某、齐某以及三人所属公司予以口头教育,并告知相关法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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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第十四届全运会、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期间西安地区空中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确保全运盛会安全顺利举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西安市加强“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控。

  管控区域和时间,奥体中心管控区为以西安市奥体中心(N34°22'40'',E109°1'16'')为中心半径2公里(含)以内,真高1000米(含)以下范围内。管控时段:2021年9月10日0时至10月30日0时。

  全市管控区为西安市行政区域全境,真高1000米(含)以下范围内。

  管控时段:2021年9月10日0时至9月28日0时;2021年10月20日0时至10月30日0时。

  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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