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讯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纪委监委依纪依法对12月6日发生在三星镇的“粗暴对待卖甘蔗老人事件”进行调查处置。有关处理情况如下:
解除三星镇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陆某某劳动关系。给予三星镇综合执法局四级主任科员蔡某某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区城管局第三大队三星二中队队长祝某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区城管局第三大队副大队长沈某某(主持工作)政务记过处分。给予三星镇分管副镇长支某政务警告处分。给予三星镇镇长袁某某诫勉,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特此通报。
2021年12月8日
公众号截图
编辑:王蜀周秦
相关热词搜索: 海门 通报 处分
上一篇:因持续降雪 太白山、红河谷景区即日起闭园
陕西明令禁止 秦岭“光鹿跑兵冰”徒步穿越线路有多凶险?
智慧领航≠自动驾驶!公安部警示:滥用辅助驾驶或触刑法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