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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门通报“强夺老人甘蔗事件”:解除一工作人员劳动关系 多人记过

要闻 华商网 2021-12-08 12:39:22
[摘要]近日,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纪委监委依纪依法对12月6日发生在三星镇的“粗暴对待卖甘蔗老人事件”进行调查处置。

  华商网讯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纪委监委依纪依法对12月6日发生在三星镇的“粗暴对待卖甘蔗老人事件”进行调查处置。有关处理情况如下:

  解除三星镇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陆某某劳动关系。给予三星镇综合执法局四级主任科员蔡某某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区城管局第三大队三星二中队队长祝某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区城管局第三大队副大队长沈某某(主持工作)政务记过处分。给予三星镇分管副镇长支某政务警告处分。给予三星镇镇长袁某某诫勉,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特此通报。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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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截图


来源:华商网

编辑:王蜀周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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