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之便,先后诈骗52人,骗取钱款180余万,兴平市一金融机构职员因实施诈骗受到法律惩处。
陈某系兴平市某金融机构基层职员,2020年8月13日至2020年10月7日,他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打电话让群众来所里或者上门联系,先后让52名用户在该金融机构贷款APP平台上贷款56笔,贷得钱款1802000元,其中不乏陈某的客户、熟人,所得贷款全部用于网上赌博,所剩无几。期间,他向15名用户清偿了贷款利息3507.25元。
案发后,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兴平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从快审查并依法提起公诉。近期,法院以贷款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同时责令被告人陈某向金融机构退赔违法所得1802000元。
通讯员 边俊齐 华商报记者 宁军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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