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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以“没钱”为由消极执行怎么办

关注 法制日报 2022-01-11 13:30:52
[摘要]下大力气解决好来访群众反映集中而长期未能解决的历史遗留积案,让来访群众真正看到实效、获得实惠。

  编者按

  岁末年初,人们往往对法院执行工作尤为关注。能否通过执行让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考验司法智慧和法院的为民情怀,影响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刚刚过去的一年,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执行改革,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有效整治执行领域顽瘴痼疾,有力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

  从今天起,法治经纬版开设“执行改革·为民底色”专栏,推出系列报道,展现人民法院深化执行改革服务人民群众的生动实践,敬请关注。

  调查动机

  众所周知,信访是个老大难问题。在解决执行难过程中,涉执信访案件更是一大“拦路虎”,阻碍了司法公正的实现,影响了司法权威。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2021年以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把涉执信访案件纳入全省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和执行领域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范围,推动涉执信访积案实质化解。2021年,江西全省法院执行案件整体执结率排名全国第一,终本案件合格率和涉执信访案件办结率排名并列全国第一。

  江西法院是如何有效破解这一难题的,排名登上榜首又有何绝招?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采访。

  □ 本报记者 黄辉

  一家烟花制造企业因生产经营不善负债过多,又遇行业政策调整等多重原因停止生产,长期拖欠薪酬。124名农民工起诉赢了官司,但该企业无财产可供执行,引发集体信访。

  怎么办?还有没有解决这一问题的可能?

  近日,这起涉执信访案峰回路转——203万元欠薪款通过法院“一案一账户”案款管理系统陆续发放到位,124名农民工拿到欠款后难掩激动之情,握着执行法官的手久久不愿松开。

  原来,虽然这起案件当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但执行法官一直没有放弃。在接到企业退出烟花爆竹行业有政府奖补金的相关线索后,江西省萍乡市和芦溪县两级法院启动协同执行机制,采取见证执行、执行听证、债权人会议等方式,将这起看似执行不能的“骨头案”执结到位,及时化解了一起群体性信访事件。

  这是《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走进江西法院看到的一幕,也是江西法院推动涉执信访实质性化解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2021年,江西各级法院共办理各类执行案件32.47万件,执行到位金额467.86亿元,全省法院“3+1”核心指标全部位于全国第一方阵,其中涉执信访案件办结率排名并列全国第一。

  案件反复陷入执行困境

  院长接待包案推动化解

  几年前,抚州市广昌县居民曾平被张林华开车撞伤,广昌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由张林华赔偿曾平5.6万元。曾平急需拿到执行款缓解家庭生活困难。

  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调查发现,张林华已离异且外出打工下落不明,家中仅有一名未成年的孩子和60岁的母亲,生活十分拮据。

  案件陷入“执行不能”状态,导致曾平上访。

  2021年2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曾平信访案纳入重点挂牌督办案件。此后,广昌县法院根据举报线索在火车站蹲守将张林华拘传到位,但在司法拘留体检时发现其患有严重强直性脊椎炎,因无力支付高额医疗费至今未就医,导致案件再次陷入执行困境。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家庭均十分困难,广昌县法院主动走访当地党委、政府和当事人所在村委会,帮助曾平申报国家司法救助资金,以解燃眉之急。经多方沟通协调,曾平获得司法救助款并签订息诉协议。

  “涉执信访工作是密切法院与群众联系的特殊桥梁和纽带,是法院执行工作质效的‘晴雨表’,也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江西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邹中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处理涉执信访案件必须认真倾听群众诉求,全面了解民意,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力促事心双解、案结事了。

  邹中华介绍说,江西高院始终把抓实抓细信访化解工作责任作为重要抓手,从五个方面推动涉执信访实质化解——

  建立“赣法民意中心”,规范群众信访接收、回复、办理、答复和满意度评价等各环节工作;

  建立“院长接访”制,按照“一把手”抓执行工作要求,定时间、定地点由院长亲自接待涉执来访群众,并包案推动化解;

  加强涉执信访工作力量,按照立案登记制要求,成立以员额法官为主体的涉执信访办理组,实现执行部门全员办信、办访;

  加强涉执信访信息化建设,按照“来信必录、接访即办”要求,通过法院执行申诉信访办理系统,实现全省三级法院所有涉执信访案件线上办理,回复情况全流程监控;

  强化督导巡查,出台办法,细化工作流程,系统梳理、定期实地督导通报涉执信访实质化解情况,对于落实不力的,直接移交督察部门通报处理。

  江西高院还制定出台了交叉评查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流程,下发评查通报,指导各级法院有序有效开展涉执信访案件评查化解专项活动。同时建立疑难复杂案件工作台账,实行周通报、月调度,确保评查化解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2021年9月以来,江西高院已对186件长期未得到解决的涉执信访案件落实领导包案,并实行带案评查、带案接访、带案督导;省高院执行局成立工作专班,组成专家评查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细;各级法院严格落实“院长接访”工作机制,由院长带头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对症下药,靶向推进攻坚化解。

  聚焦重点涉执信访案件

  “猎狐2021”拘留1414人

  18年前,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民事判决书,判令由某中学代为办理并向胡敏交付教师公寓房屋所有权证。但因涉案房屋不符合登记规定导致无法办证,案件陷入“执行不能”,胡敏从此走上了长期信访之路。

  江西高院将胡敏信访案纳入“惠民暖心”集中执行专项行动目标案件范围,对该案落实包案化解责任。随后,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成立党组书记、院长带队的工作专班,采取“背对背”“面对面”等方式与当事人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房屋回购”和解方案,胡敏就此息诉罢访。

  2021年,江西高院在全省范围部署开展“惠民暖心”集中执行专项行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而长期难以执行的疑难复杂案件、重点涉执信访案件以及影响群众获得感的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等五类案件,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案件胜诉当事人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

  此次专项行动共执结目标案件4万余件,执行到位47亿余元,司法救助308人,救助金额704.4万元。

  针对被执行人涉嫌转移、隐匿财产的执行案件,江西高院部署开展了为期一年的“猎狐-2021”打击规避执行专项行动,深挖被执行人违法犯罪线索,固定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违法犯罪证据,通过公检法机关相互配合,建立常态化打击拒执犯罪长效机制,快速、精准、重拳打击拒执犯罪行为。

  在林甲与丁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判令丁乙返还林甲2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丁乙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在强制执行过程中,丁乙未如实申报名下房产并将该房产转移至儿子名下。经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渝水区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丁乙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据统计,“猎狐-2021”打击规避执行专项行动共搜查1441次、拘传8117人次、拘留1414人、移送公安机关侦查245件271人,刑事自诉追究拒执罪128件158人,执结案件1.63万件,执行到位12.03亿元。

  此外,江西高院还通过挂牌督办、专项督办、执行协调等方式,推动化解一批疑难、复杂涉金融机构债权案件;与省侨联、省非公企业维权中心等建立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升级打造“法媒银”平台3.0版,建成多功能、全方位、立体式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平台;创新建立执行通知书前置、追究拒执罪预告知等工作机制,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在省级层面率先建立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激励机制,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整治执行领域突出问题

  质量不合格的逐案整改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有些执行案件长期拖而不决、督而不办,群众合理诉求未真正得到实质解决;有些案件则因解释说明不到位、接访时“冷硬横推”,以至于发生“案件办得好,反而没落好”的现象。

  为此,江西法院聚焦涉执信访实质化解不到位问题,采取约谈通报、“一案双查”、督导巡查等方式,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大力整改,坚决杜绝“翻烧饼式”地办理涉执信访现象,确保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落实落细落地见效。

  实际上,早在2019年,江西高院就制定了执行工作“一案双查”实施细则,既对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和乱执行等问题严肃查处,又对涉执信访化解不到位等问题严肃问责。

  2021年以来,江西高院对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拖延执行以及超标的、超时限、超范围查封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通过既查案又查人的“一案双查”机制,共查纠消极执行30件,整治超标的查封57件。

  与此同时,江西高院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深入推进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开展终本案件专项评查,集中整治“虚假终本”“带财终本”等案件质量问题。全省法院自查12167件终本案件,交叉评查1401件,并对质量不合格案件逐案整改。

  邹中华告诉记者,江西高院建立了涉执信访案件“一网督办、一案双查、一案一议”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重点涉执信访交叉评查专项活动,集中攻坚化解了165件长期未解决的疑难复杂涉执信访案件。“要结合重点涉执信访交叉评查情况,分析查找问题,深化涉执信访实质化解,坚决纠治‘以无财产可供执行之名行消极执行之实’的顽瘴痼疾。”

  出台10余项“执行铁律”

  当下治长久立有机结合

  如何完善健全机制,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是根治顽瘴痼疾的一剂良药。

  江西高院把“当下治”和“长久立”有机结合,直面问题、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并结合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从强化执行权监督制约、规范执行案款管理、规范执行案件办理等方面建章立制,出台了10余项“执行铁律”。

  ——印发《关于完善执行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充分发挥执行、审判管理、督察、技术、财务管理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压实监管职责,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法院内部监督管理体系。

  ——出台《进一步规范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全面梳理执行实施重要环节和风险点,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财产保全、财产处置、强制措施运用、涉执信访实质化解等执行工作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着力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群众“最烦最怨最恨”的问题。

  ——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级执行流程集约化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同时出台中、基层法院执行局局长权力和职责清单,进一步规范执行局长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执行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强化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印发《关于执行款“一案一账号”系统管理的规定》,从制度上规范执行案款管理,深入开展执行案款清理活动。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基本做到所有执行案款“应发尽发”,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涉执信访问题看似一件件平凡小事,但‘小事情’连着‘大民生’。”邹中华表示,江西各级法院紧紧围绕涉执信访当事人合法诉求这一核心,通过建章立制,找准群众对执行工作感觉不满意的“需求点”,想群众之所想,盼群众之所盼,下大力气解决好来访群众反映集中而长期未能解决的历史遗留积案,让来访群众真正看到实效、获得实惠。

  (文中所涉案件当事人均为化名)

  漫画/高岳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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