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除2022年1月份城区出租汽车
承包费和服务费的通知
城区各出租汽车企业、协会各团体会员单位:
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19日,城区出租汽车根据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暂停营运。为切实减轻驾驶员负担,彰显行业责任和担当,经市道路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市出租汽车协会2022年1月19日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2021年12月份城区所有出租汽车企业自有车辆承包费、个体经营者服务费减半的基础上,免除2022年1月份企业自有车辆承包费、个体经营者服务费。同时,鼓励个体经营者积极与驾驶员协商,切实减轻驾驶员营运负担。
城区出租汽车恢复营运后,各出租汽车企业和广大从业人员要进一步强化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通风工作,提醒乘客扫健康码、戴口罩乘车,努力为市民提供优质服务,在关键时期彰显行业责任和担当,共同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咸阳市道路运输事业服务中心
咸阳市出租汽车协会
2022年1月19日
编辑: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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