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咨询,称自己父母户籍自上世纪90年代起一直都在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派出所,结婚证丢失的话,是否可以在户口所在地民政局补办?
对此,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表示,按照《陕西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陕民发〔2017〕2号文件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补领结婚证,另一方当事人已去世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补发。同时,工作人员建议当事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原办机关调取婚姻档案,作为婚姻关系证明材料。若年代久远,当事人婚姻登记档案遗失,当事人也可前往公证处咨询公证夫妻关系事宜。
华商报记者 马群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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