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地方金融条例》,该《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首次制定地方金融领域法规。
《陕西省地方金融条例》共7章62条,主要从地方金融组织、发展服务、监督管理、风险防范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在内容上丰富了金融发展服务、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明确政府和有关部门在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等方面的具体职责。 本报记者 杨代利
编辑:唐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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