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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记者帮|小区内菜鸟驿站扰民 灞桥区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整改后将在房屋到期搬走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杨平 2022-04-07 14:48:19
[摘要]王先生反映: 3月29日,西安市民王先生向华商报24小时新闻热线029-88880000反映,称灞桥区纺三路53号蔬......


王先生反映:

3月29日,西安市民王先生向华商报24小时新闻热线029-88880000反映,称灞桥区纺三路53号蔬菜公司家属院一号楼西单元一层(院子是老单位家属院),随着一层中户将房子租给菜鸟驿站作为商用,邻居平静的生活就被打扰,每天噪音和进出的电动车货物,来来往往的人让周边邻居不堪打扰,尤其是老年人。


记者帮忙:

针对这一问题,3月30日华商报向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发函咨询。4月6日得到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称,经查,灞桥区纺三路53号院蔬菜公司家属院1号楼西单元1层西户确有一家菜鸟驿站,执法人员检查时,该场所正处于营业状态。执法人员对该菜鸟驿站营业执照进行检查,发现店内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西安市灞桥区纺三路向民坊一层4号商铺”,该地址与现经营场所地址不一致。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场所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市场主体未依据本条例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对该营业场所负责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店未变更地址前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随后,执法人员通过电话向市民告知了此次处理结果,并告知其住改商整治问题已超出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范围,建议其进一步向住建局反映,市民表示理解,对执法人员此次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处理结果:

4月7日,华商全媒体记者联系到反映人,他表示确实有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跟他联系过,他也表示理解。“最终经过我们双方的协商,对方负责人承诺今年9月房屋租期到期后驿站就搬走,我们也表示接受,特别感谢华商报的关注帮忙!”

华商全媒体记者 杨平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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