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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至2021年 西安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440人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2022-05-31 19:48:37
[摘要]西安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韩柏超从五个方面介绍了2020-2021年西安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5月31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召开 2020-2021年西安市未检工作情况通报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发布会,将2020-2021年西安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基本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布。

  西安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韩柏超从五个方面介绍了2020-2021年西安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一、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2020年至2021年,西安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440人,提起公诉460人。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共127次,提供心理疏导、心理测评488次,对95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共计96.7万元。同时,为避免和减少给性侵案件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要求,西安市检察机关积极推动建成9处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中心,在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程序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惩戒、精准帮教。

  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保护、教育、管束一体落实,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坚持宽严相济,公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对涉嫌严重犯罪、社会危害性大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惩治,发挥警示教育作用,2020年至2021年共批准逮捕465人,提起公诉419人。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2020年至2021年,西安市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308人、不起诉108人,不捕率、不诉率分别为39.84%和20.49%,为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预留通道;合理提升附条件不起诉适用率。准确把握附条件不起诉的意义和价值,2020年和2021年,检察机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适用附条件不起诉人数分别为51人、102人,2021年同比增长100%。推动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会调查、法律援助全覆盖,2020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落实法律援助375人次,落实法定代理人到场686人次、合适成年人到场 571人次,提供亲情会见557次,犯罪记录封存122件次。

  三、稳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

  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一体化履职,加强综合性司法保护,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公益诉讼、刑事执行监督等案件30余件,办理支持起诉变更监护权案件5件,为20余名监护缺失、监护不当儿童落实监护到位、提升监护效果。

  四、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

  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持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合作,与西安市行政部门会签《预防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遭受性侵害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全面落实责任,形成保护合力。西安市检察机关针对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家庭教育不当、家庭教育缺失等问题,发出督促监护令、教育指导令130余份。与妇联、关工委联合在市妇儿活动中心挂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实践中心”,围绕法治教育、家风教育、亲子沟通教育设置近20门课程,持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五、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

  与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发文建立健全关于“法治进校园”、检察机关派设“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创设“双校长”机制,“法治副校长”“心理副校长”同步聘任,为孩子们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发展双驾护航,西安市共有304名检察官担任394所学校法治副校长。与法院、公安、依法治市办等七部门联合出台《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相继建成长安区院、未央区院、雁塔区院3处较大规模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每年累计接待师生1万余名。在“六一”、宪法日的关键节点,通过举办“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主题检察开放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展示检察机关参与道德教育、党史和爱国主义教育、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实践成果,让孩子们感受不一样的法治教育体验。同时,坚持做好特殊儿童群体法治教育,在盲哑学校、工读学校、儿童村等特殊教育和特殊群体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因地制宜、因人制宜设置授课内容,普法路上一个都不能少。

  西安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张艳娟对西安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团队有关情况进行了公布。对西安市检察院“长安花”未检工作室团队名称、团队寓意和logo寓意做了详细说明。

  华商报记者 宁军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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