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先生反映:
去年10月5日购买了西安市灞桥区中铁·琉森水岸一套商品房,当时交纳了5万元定金后与开发商西安中铁瑞丰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认购协议并支付了首付款20万元。今年3月25日,受疫情影响家庭经济状况不好,肖先生向开发商提出了退房,并提交了一份《退房(退款)情况说明》,当时对方承诺可以退还除了定金外的20万元首付款,但至今为止,20万元首付款一直未退还,“家里近期急需用钱,不知道这笔钱什么时候能到账。”肖先生说。
记者帮忙:
6月14日,华商报记者看到肖先生提供的购房时的凭证《中铁琉森水岸项目认购协议》以及支付定金、首付款的交易凭证和收据,其中《退房(退款)情况说明》注明“因本人资金无法支付首付款,申请退房退款,除定金50000元以外的首付款200000元……”
随后,记者联系到售楼部负责人张经理,对方表示,前期流程已走完,目前正在走退款流程,财务审核后要上报给集团,也许过几天就下来了,也许要等一段时间,目前还不能给一个准确的时间,会再催促财务部门处理。
处理结果:
6月14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开发商西安中铁瑞丰置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人员了解情况后表示,会有专门负责此事的人员进行回复。随后,工作人员回复,称目前就是时间的问题,流程已经入系统,正在进行固定环节的审批。记者也将这一情况告知了肖先生。
华商报记者 于震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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