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陕西 > 滚动新闻 > 正文

男子将猥亵女儿者打伤 检察院决定不起诉:被害人有严重过错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2022-07-05 11:18:07

  得知女儿被猥亵,白水县男子张某甲将对方打伤,鉴定为轻伤二级。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起诉后,白水县检察院认为,张某甲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被害人张某乙有严重过错,综合考虑殴打他人的前因后果、危害程度等,决定对张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张某甲,男,1986年生人,初中文化,农民。

  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2021年6月12日早11时许,张某甲得知自己的女儿被张某乙猥亵后,赶到张某乙家,用脚将其蹬倒在地,又用拳头向其头上捶打了两三下,并用瓷碗砸向其的头部。陕西佰美法医司法鉴定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张某乙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检察院认为,张某甲殴打他人身体,造成被害人张某乙轻伤二级的行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但检察院认为,鉴于张某甲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其自愿认罪认罚,被害人张某乙有严重过错,综合考虑其殴打他人的前因后果、危害程度等,决定对张某甲不起诉。

  华商报记者 宁军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方正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西安渣土车凌晨拉黄土倾倒在复耕地里 村民质疑底下建筑垃圾未清理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