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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纪委监委发布中秋国庆廉洁过节“十严禁”

综合新闻 三秦都市报 2022-09-10 06:55:45

本报讯(记者 石喻涵)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省委作风建设专项行动走深走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共同营造清正廉洁、文明节俭的节日氛围,省纪委监委明确要求,全省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在思想上划出“红线”,行动上筑牢“底线”,做到“十严禁”。

“十严禁”具体包括: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搞联谊宴请;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券、名贵特产、高档烟酒、高价月饼、蟹卡蟹券、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出入私人会所等;严禁公款旅游、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活动等;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使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参与黄赌毒和宗教迷信活动;严禁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妨碍干扰影响疫情防控工作;严禁违反节日期间值班规定,擅自脱岗漏岗。

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将中秋、国庆“双节”纠“四风”树新风与全省作风建设专项行动贯通起来,与传承传统文化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十严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宣传、教育提醒,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营造遵规守纪、文明节俭良好风尚,以优良作风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三秦都市报

编辑:王蜀周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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