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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中海关查获35台禁止进口旧显示屏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李新怡 2022-09-27 10: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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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关中海关在一批进口货物中查获35台旧显示屏,这批显示屏属于《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中禁止进口货物,之后,该关按规定对其进行退运或销毁处理。

  据悉,关中海关关员是在查检铜川市某企业进口的旧焊线机时,发现其中携带了35台独立可拆除的普通LCD显示屏。关员立即对这批旧显示器进行了标签核对和拍照取证,经过核对,这批显示屏的生产日期是2010年3月至2011年5月,属于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6号公告,旧显示屏属于《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的产品,因此,关中海关依法依规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并责令收货人对设备携带的35台显示屏作退运或销毁处理。

  关于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等要求,存在较高质量安全风险的产品,海关总署、商务部2018年发布的106号文件,《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调整有关事项》中明确规定,共72种旧机电产品禁止进口。

  海关工作人员在此提醒广大企业:进口旧机电产品前,需主动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中的相应条款,熟知需实施装运前检验和列入国家禁止进口目录的旧机电产品,避免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及安全隐患。

华商报记者 李新怡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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