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蓝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发布关于启用移动测速设备的公示,为进一步规范县交通秩序,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严厉查处超速行驶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57号令〉》的要求,结合县道路和交通流量等具体情况,蓝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向社会公示5处移动测速设备,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16日。
2022年11月17日起将对有关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华商报记者 于震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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