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有关人员严格落实防疫要求,不组织或参加集体活动,不进入室内密闭场所和学校等重点机构,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隐瞒、缓报相关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责任。
未央湖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29-86635086。
西安市未央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5日
编辑:齐少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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