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陕西 > 滚动新闻 > 正文

华商说法| 直播期间如厕13分钟被认定为脱岗 摄像师遭辞退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于震 2022-12-01 15:19:52

入职公司担任摄像职务近十年,却因直播期间靠墙坐着休息了3次、如厕离开13分钟,被公司认定为脱岗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单方面与他解除了劳动合同,他起诉公司索赔15万……

>>事件回顾

靠墙坐地3次

如厕离开直播间13分钟

被认定为脱岗遭开除

刘亮(化名)在北京一家公司电视购物直播栏目中担任摄像师职务,长期站立及守候在摄像机旁的工作导致他自2016年便双侧下肢静脉曲张。

2021年8月18日,他连续进行了3场直播,中午吃饭时间仅十几分钟,因久站劳累靠墙坐着休息了3次,并因如厕离开直播间13分钟,被公司认定为脱岗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单方面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刘亮认为,公司并无禁止摄像坐着工作的规定或惯例,如厕是因为肚子不舒服,且已经通过通话包提前告知现场同事,如厕期间一直戴着通话包,不存在脱岗,且未出现任何直播事故。他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诉至法院。

公司辩称,刘亮所在部门发布的摄像组演播室纪律,明确规定禁止出现直播脱岗现象、禁止在直播中或播放VCR时趴在椅子上休息,如员工违反规定,公司有权对其作出调岗、降薪、开除的处罚,刘亮已签字确认。公司认为,直播期间导播、导演二人并非刘亮的直接领导,无权批准其上卫生间……刘亮在直播期间存在长时间外出及多次远离机位坐下,构成脱岗,违反《摄像组演播室纪律规定》《员工手册》,据此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法院认为,在已经提前报备的情况下,刘亮外出13分钟去卫生间的行为并无不妥,不构成脱岗。针对多次远离机位坐下一事,通过查看监控可见,直播间现场5台摄像机机位相对固定,刘亮一直佩戴通话包,与导播保持联系,虽其时而站起时而坐下,但并无明显失职行为,且另一名摄影师期间也坐下两次,故不宜认定构成脱岗。

根据公司《员工手册》中关于“严重破坏公司管理秩序行为”的规定,刘亮尚未达到上述严重程度,亦未有证据证明其行为对公司造成损失。

据此,法院认为公司与刘亮解除劳动合同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系违法解除,并判决公司向刘亮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5万元。公司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但被二审法院驳回。

>>网友热议

●摄像为啥不能加把椅子呢?能不能人性化一点?

●离开13分钟叫长时间外出?晚上下班回家8小时那应该算休产假了!

●摄影师工作期间虽靠墙休息,但并没有造成直播事故等损失,何谈工作失职?“就算不是摄影师这类容易产生职业病的职业,普通上班族坐久了也会离开岗位活动休息休息,难道都要被辞退吗?”

●没有好的身体,真的不能拼命工作。

●了解情况后得知是健康原因,居然还把人开除了!特殊情况应该特殊对待。只有规章制度,没有人情温度,何谈企业文化?

●职场虽然是建立在各种规章制度下,但用人不应该是冷漠、无情的。当员工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勇于通过法律等正常途径维权。

>>律师说法

不存在“严重破坏公司管理秩序行为”

公司应支付违法解除经济赔偿金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长江律师表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本案中,经双方举证质证,人民法院认为刘亮经提前报备后外出13分钟去卫生间的行为不构成脱岗,不存“严重破坏公司管理秩序行为”,用人单位也没有证据证明其行为对公司造成损失,用人单位以此为由与刘亮解除劳动合同系违法解除,公司应支付违法解除经济赔偿金。

>>律师提醒:

现实中,用人单位在用工实践中常见的违法解除情形有:以“末位淘汰”形式解除劳动合同、随意调岗降薪、试用期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胜任工作就解除劳动合同等。

劳动者在面对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先考虑解除理由是否合法,怀疑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要求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或决定,并收集证明自己在该单位上班、工作年限、工资金额及单位实际实施的规章制度等证据,以便后期维权。

因工患职业病且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陕西泓瑞律师事务所主任刘瑞娟认为,根据《劳动法》第四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首先,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保障劳动者享有的权利,而不能苛责甚至剥夺劳动者的权利;其次,用人单位制定有关劳动者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劳动纪律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最后,在规章制度决定实施过程中,不合理不适当的规章制度应及时修改完善。“刘亮在工作期间外出上厕所13分钟且提前报备,以该理由认定刘亮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对其太苛责,用人单位以该理由辞退刘亮不合法。”

刘瑞娟说,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之规定,若刘亮因工作原因患有“双侧下肢静脉曲张”职业病而且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华商报记者 于震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方正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西安鄠邑区约5000亩优质蔬菜需销路 萝卜白菜每斤仅0.18元 下一篇:2023年至2025年 西安开展野生植物、植被资源调查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