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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说法|绕城高速碾压黑色异物后车辆爆胎 车主损失该如何挽回?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张鹏康 2022-12-03 20: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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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速路面出现黑色异物,车辆经过时碾压后发生爆胎。面对无妄之灾,车主张先生不知该找谁索赔。

  车辆在高速路正常行驶 疑因路面黑色异物导致爆胎

  11月7日上午11时许,市民张先生驾车在西安绕城高速曲江服务区附近的快车道行驶,突然发现前方路面出现一黑色异物,紧跟着便听到“嘣——”一声,车辆的右前侧轮胎胎压开始迅速下降,“我意识到爆胎了,就慢慢转出快车道,把车开至曲江服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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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先生说,到达服务区后,他联系交警,交警让他直接联系向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投诉,路政部门会赔偿他相应的车辆损失。投诉后,他联系拖车将车送至4S店进行维修,“我感觉很冤,拖车费、轮胎更换费共花了1000元。”

  12月3日上午,华商报记者联系到张先生。根据他的行车记录仪显示,11月7日11时12分许,他的车在高速路最左侧车道行驶时,路面突然出现黑色异物,随后车辆逐渐向最右侧变道,进入曲江服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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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他的支付记录显示,11月7日中午12时至下午3时,他先后支付了400元和600元。张先生说,400元是拖车费,600元是更换轮胎的费用。

  陕西交控西安绕城分公司:路面异物非路面附属设施,公司无法赔偿

  张先生说,11月17日,管理西安绕城高速的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西安绕城分公司(简称“陕西交控西安绕城分公司”)针对他提出的索赔问题进行了回复。根据录音显示,陕西交控西安绕城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说,绕城高速的收费站属于他们管理,但因绕城高速全长约45公里,车辆抛下异物存在不可预见性,因此安全巡查的工作人员往往没办法及时对路面异物进行处理,“因路面异物造成车辆受损的事件今年已发生数十起,但造成这些问题并不都是我们的责任,比如路政肯定也有一定责任。如果是路面附属设施造成车辆损坏,我们可能会赔偿;如果是因其他车辆抛下的异物导致,应该找抛下异物的车辆进行索赔,我们赔付不了。”

  12月3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联系陕西交控西安绕城分公司,工作人员回复称,此前也发生过类似事件,最终是由抛下异物的车辆承担责任。记者询问,能否由公司代偿,然后通过监控找到抛下异物的车辆,并向该车辆索赔?工作人员回复说,虽然绕城高速全程都有监控,但受技术限制,他们也很难发现抛下异物的车辆,“工作人员已就相关问题向张先生回复,他有异议可以走法律程序。”

  对此,张先生不认同,他说,他支付了绕城高速的路费,作为绕城高速管理方的陕西交控西安绕城分公司就应该保障道路安全和使车主能安全行驶。

  律师说法——

  若高速路管理方无法证明履行了养护、安全保障义务 则需承担部分责任

  北京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李耀华律师说,如高速路上的异物系车辆抛洒或掉落产生,车辆受损的车主和前车车主之间构成侵权法律关系;当然车主和高速路管理方还形成了道路通行服务合同关系,车主有权依据侵权关系追究前车车主责任,也有权依据合同关系追究高速公路管理方的责任。

  如何划分前车车主和高速路管理方的责任?

  李耀华说,前车车主抛洒或掉落的异物系车辆爆胎的主要原因,如能查证前车车主信息,应由前车车主赔偿后车的损失。高速路管理方作为服务合同的一方,要证明自己履行了养护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等,如当日高速管理方已按照内部规范完成了养护,亦未有其他明显未尽职之处,则不承担责任,如不能证明,则需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李耀华说,遇到此类事情,车主应第一时间报警,要求高速交警部门调查掉落异物的车辆信息,高速路管理方应配合提供监控视频,协助查找前车信息。后续车主可根据查证的情况,依法向责任方索赔。

  华商报记者 张鹏康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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