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经营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优化防控工作20条措施的相关规定,结合县应疫办《关于有序解除公共场所临时性管控的通告》精神,现就有序恢复市场经营秩序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中午12:00起,全体市场经营主体做好开业前返岗员工健康排查、经营场所消杀、卫生清洁、场所通风、安全检查等工作,有序恢复营业。
二、营业期间,按要求落实佩戴口罩、从业人员2天一次核酸检测及“一扫一测三查验”等措施。严格限流限距,设置“一米线”,禁止有外省及高风险区行程、非绿码及不戴口罩的顾客进入。发现异常人员就地管控并上报县应疫办。
三、恢复营业的餐饮经营单位禁止堂食,仅限于从事线上外卖、送餐、或者店内点餐打包自带,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除大型商超外,所有恢复经营的门店倡导顾客尽量避免进店采购。
四、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在复工复产前,对店内存放的食品原料及调味品要进行彻底排查,清理掉不符合安全标准和规定要求的原料和调味品,坚决不允许过期、变质食品重上柜台、重回餐桌 五、恢复经营的零售药店要严格落实“五类药品”(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感冒药)管控政策。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实名制购买登记并上传“陕药通”,如遇发热、扫码异常人员要及时报告,充分发挥疫情防控“哨点”作用。 六、暂缓开放的风险区域经营场所:县应疫办近期明确未解除的风险点位及周边50米内的所有商户,暂缓营业。
特此通告
潼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7日
编辑: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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