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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世界杯不赌球没有参与感?律师提醒你:小心破财又犯法!

来源:华商网 时间:2022-12-07 15:14:20 编辑:王欢 作者:王欢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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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网讯(记者 王欢 祁鹏玉)四年一届的世界杯正在卡塔尔如火如荼进行,球迷们也开启了足球狂欢的盛宴。与此同时,有关赌球的新闻也被诸多媒体报道。之前有传言称,浙江杭州、广东湛江等地有人因赌球输钱后跳楼身亡,虽然警方及时进行辟谣,并多次发布提醒公众远离赌球危害。但仍有人抱着“搏一搏,单车变摩托”的心态进行足球赌博。更是流传着“足球反着买,别墅靠大海”的顺口溜。殊不知“有人别墅靠海,有人爬上高楼”赌博圈子里没有所谓的赢家。因赌球败光积蓄甚至押车卖房的事并不少见,除了经济上的损失,赌球行为还有可能触犯法律,承担刑事责任。对此我们咨询了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杜勇律师。

杜律师提醒大家:在我国唯一合法竞猜途径是由中国体彩中心发行的足球彩票。除此之外,任何线上,线下代购、销售赌球竞猜的,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偶尔参与非法赌球,虽不构成犯罪,但构成治安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规定,对参赌人员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则构成赌博罪。所谓“聚众赌博”,是指行为人组织、召集较多的人纠集在一起进行赌博,部分行为人通过聚众赌博,从中抽头渔利。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以赌博为常业,即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行为。根据《刑法》第303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行为,均属于开设赌场行为,构成构成开设赌场罪。根据《刑法》第303条第2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需要注意,我国法律对于违法行为的管辖采取属地管辖原则,即只要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范围内从事相关赌球行为,我国法律即有权管辖,并依法做出处理,即便赌球平台在国外亦是如此。

另外,有不法分子借由世界杯的名义开设虚假博彩网站,实施线上诈骗。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设网站,组织竞猜,骗取钱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构成诈骗罪。明知虚假链接,转发组织他人参与,同样涉嫌构成诈骗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最后,再一次提醒大家:世界杯期间,不要抱着一夜暴富的心态参与博彩、赌球,小心破财又犯法!更不要轻信高回报的赔率,以免上当受骗!



来源: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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