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记者从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悉,西安市可能出现2天重度污染,为降低大气污染强度,西安市于2022年12月21日13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5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根据省空气质量预报中心与省气象台会商研判:2022年12月22日至25日,关中地区受早晚相对湿度增大,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可能出现一轮区域性中至重度污染过程,我市可能出现2天重度污染。
为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大气污染强度,缩短重污染时长,按照相关要求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指挥部办公室于2022年12月21日13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信息,从12月21日15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
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幼儿园、小学、初中及同等学历学校弹性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
建议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序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
在强制性减排措施方面,公安部门将做好柴油货车管控工作;加强“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超标排放车辆查处工作。
全市范围内除保障类及抢修抢险外的施工单位停止喷涂粉刷、混凝土搅拌、混凝土浇筑、土石方等涉气作业;强化道路保洁措施,采取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等模式。
矿山、物流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单位,停止使用国IV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除特殊需要外的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等停止露天作业,砖瓦窑厂(除隧道窑)实施错峰生产。
大型商业建筑、市政工程停止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室外喷涂作业;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停止生产;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II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及行业主管部门督导纳入减排项目清单的污染源,实施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编辑:王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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