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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说法|车停在付费停车场被未成年人砸坏 谁来担责?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23-01-07 20:31:13 编辑:方正 作者:张鹏康 版权声明

  “一晚上交了66元停车费,结果车窗被未成年人砸了,车内财物也有丢失,我该找谁赔偿?”陈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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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车停在付费停车场被砸 要求管理方赔偿遭拒

  陈先生是四川人,常年在西安做工程。今年1月1日,他和朋友在红旗路与同建路附近的印象红旗市场某餐馆吃饭,车便停放在印象红旗市场的停车场内。他说,因为当晚喝了酒,他便和朋友打车回家。

  1月2日下午3时左右,陈先生来印象红旗市场支付了66元的停车费,“每小时3元,停了22个小时。”取车时,他发现副驾驶的车玻璃被砸碎了,车内有一个价值万元左右的皮包丢失,里面装着很多证件,“我报警后,警方说,通过监控显示,砸车的是3个未成年人,他们联系到了其中一位孩子家长,但家长称孩子一直没有回家。”

  “先不提车内财物的损失,我交了停车费,车辆被损坏,停车场方面应该承担车辆受损的责任。”陈先生说,起初,他联系印象红旗市场方面,对方称先看警方能否破案,若未破案,将给他赔偿。1月6日,他再次联系市场方面,对方称警方已经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应等待警方破案,“我要让他们赔偿,他们让我走法律程序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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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管理方:案件尚未办结 车主要求直接赔偿不合理

  1月7日上午,华商报记者见到了陈先生。根据他提供的案发现场照片显示,车辆的副驾驶玻璃被砸,车内物品有明显被翻动痕迹。

  根据汽车专修店的结算清单显示,工时明细“更换右前门玻璃、右前门外压条、玻璃太阳膜”;材料明细“右前门玻璃”;合计金额3470元。

  根据陈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联系到印象红旗市场崔姓负责人,她说,市场停车场每小时收费3元钱,夜间也会进行计费。陈先生车辆被砸事发后,派出所办案民警讲,砸车的是3名15岁的未成年人,他们都有监护人,其监护人应该承担监管责任,“其中一个孩子的家长,警方已经找到了,等家长找到孩子后核实清楚,会找派出所向陈先生赔偿财产损失的。”

  崔某说,警方还没有办结案件,陈先生却要求市场管理方给出赔偿,“我们认为应该由派出所先处理,处理结束后,如果陈先生还不满意,双方也无法协商,我们可以走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派出所:若监护人不愿赔偿 车主可起诉监护人及停车场

  陈先生前往公安未央分局徐家湾派出所,办案民警说,陈先生车辆被砸一案警方正在受理,但暂时没有进展。目前,警方已经锁定了一名未成年人的身份信息,并联系到了其家长,但因家长也在找孩子,暂时无法推进,“小孩子不回家,我们找不到。”若家长找到孩子并核实清楚信息后,不愿意赔偿损失,建议陈先生向法院起诉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及市场方面,“主要责任在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在市场方面。”

  对此,陈先生不理解,“难道车辆在付费停车场被砸,停车场管理方不应赔偿车主损失吗?”

  律师观点:

  若认定停车场管理方有过错 需承担一定过错责任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车主交的停车费不一定就是保管费,一般会认定为场地占用费,故双方之间不是保管关系。基于该法律关系,司法实践中,对于车主方围绕“车辆被破坏”等向停车场提出赔偿请求,法院更多的是不支持,或是支持的比较少。

  赵良善强调,即便停车费被认定为场地占用费,停车场管理方也应尽到一般基础性的风险防范和看护的责任和义务,如果车辆受损后无法调取相关的监控摄像头,或公安介入后停车场无法提供有效的线索,可认定停车场管理方有一定过错,需承担一定的过错赔偿责任,而非全部责任。

  华商报记者 张鹏康 文/图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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