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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外道路违停、占道经营 消防车无法顺利进业主担心万一发生严重火情怎么办?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23-02-05 20:48:06 编辑:方正 作者:于震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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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情过后,不少业主认为:小区外因违停、占道经营而时常堵塞的道路,确实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起火:起火时消防车无法通畅进入 引起业主担忧

  2月5日,家住西安市高黄路幸福花园小区的业主秦先生向华商报新闻热线029-88880000反映称,上午8时许小区2号楼1层商铺门口突然起了火,“火势最凶时,火苗蹿到了三楼高,不知什么原因引起。”秦先生说,事发后消防部门也紧急赶到现场,但由于小区门外的高黄路违停、占道经营严重,道路狭窄,所以无法顺利、通畅地进入小区,好在物业人员及时使用灭火设备将火扑灭了。

  华商报记者在业主提供的起火时视频中看到,起火点位于住宅楼一楼商铺门口处,现场浓烟滚滚,在业主聊天群中,有业主称“这路两边的车,真没人管了,消防车又一次被堵在外面了。”

  “小区是2012年左右交付入住,北门外的高黄路是业主们回家的必经之路,道路违停情况持续很长时间了,之前因为违停,小区居民多次向12345反映,但因地处位置属于浐灞和新城区的交界,加之高黄路不是市政道路,交警无法执法处罚,因此问题依然存在。”秦先生说,道路违停导致消防车无法及时进入,万一小区哪天发生了更严重的火情,该怎么办?

  现场:起火原因正调查,违停致道路拥挤存安全隐患

  2月5日上午11时许,华商报记者来到幸福花园小区,起火点位于小区2号楼一单元商铺的背侧门外,现场可见一楼墙面及2楼住户家窗户均被浓烟熏黑,商铺的员工正在进行打扫,门外台阶下还摆放着已被烧的剩下钢结构的“摇摇车”,商铺员工介绍,起火的是商铺门外的摇摇车,“谁扔的啥(点着了),店里都没啥事,消防车没进来,物业把火灭了。”这位员工说,他接到通知赶来时火已被扑灭,店里没什么事情,烟比较大。

  在幸福花园小区物业办,物业经理田先生介绍,2月5日上午8时10分许起火,物业人员使用消防器材扑灭,无人员伤亡,消防队来时,火已经扑灭。至于是什么原因引起的起火,小区监控均有覆盖,公安机关已经介入。“业主反映的高黄路道路违停的情况,物业也给12345以及社区反映过此问题。”田先生说,门口道路是一条村道,目前也没什么特别好的办法。

  上午12时许,记者由幸福中路辅路进入高黄路,沿高黄路由西向东至福聚巷,道路上多次出现“高黄路全段禁停,违者罚款”的标识,但宽约6米的道路两侧仍停满了汽车,中间剩余的狭窄道路只可供一辆汽车单向行驶,会车时道路上就拥堵了起来;此外,道路两侧人行道上也停放着不少汽车以及做生意的摊位,高黄路至福聚巷丁字路口处,不少卖菜的商贩更是将摊位摆在了道路内,车辆过往很不顺畅。

  一位附近居民告诉记者,每逢节假日或者早晚出行高峰,这里的道路就特别地拥堵,“不仅车难行,因为人行道被占,有时候行人来往也不方便,绕来绕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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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道经营、机动车违停 市民多次反映存安全隐患

  2022年9月2日,就有市民曾向华商报反映:高黄路是幸福花园小区唯一的进出口,但长期有商贩占道经营,加之机动车违停,致使该路段无法正常通行,消防车根本无法进入,因处于交界区,不知道应该向哪个城管部门投诉。

  对此,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曾回复称,按照《西安市城管局关于明确新城区和浐灞生态区城市管理执法职责的意见》,高黄路南侧商铺外立面以南(包括外立面)区域由新城区城管局管辖,以北区域由浐灞生态区城管局管辖。经与投诉人核实,其反映的问题主要为商贩占道经营,阻碍交通。针对该问题,新城区城管局、浐灞生态区城管局已陆续组织执法力量,按照事权划分对高黄路进行巡查整治,加强规范管理,保障交通通畅。

  记者从幸福花园小区业主处获悉,业主们对于高黄路的道路违停、占道经营等导致拥堵的情况多次向政府部门反映。业主秦先生说,今年1月8日,位于幸福花园小区旁边的幸福小区就曾起火,当时因为道路拥堵,消防车辆也无法顺利进入小区内,当时将情况反映至12345平台。

  记者了解到,西安市公安局于1月18日进行回复,称“由于高黄路目前尚未移交市政部门管理,目前属于村管道路,加上现场商贩摆摊占道经营严重,车辆通行存在安全隐患。由于不是市政道路民警执法存在争议,故民警对现场车辆催挪后积极联系高楼村村委会成员,要求尽快对高黄路违停车辆进行清理,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并建立长效机制进行管控村内道路交通秩序,确保交通秩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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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各部门:现场处置,将加强巡查、执法力度

  2月5日,对于市民反映的高黄路车辆违停、占道经营等易引发安全隐患问题,记者先后联系了西安市浐灞生态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新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及西安交警新城大队。当日,各部门执法人员均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和整治。

  2月5日下午,浐灞生态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回复说:反映路段确实存在商贩占道经营、堆放货物以及人行道占道停车情况,现场要求商户对堆积货物进行清理,并对人行道占道停车车辆现场催挪、未及时催挪车辆进行处罚,下一步将持续加强巡查、执法力度。

  新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回复:现场对占道经营的商贩进行警告并劝离,2月6日起将持续开展执法工作。

  西安交警新城大队民警回复:高黄路属于村道,路权还未划分至市政部门,所以对于目前违停的车辆主要采取提醒、催挪的方式,对于福聚巷违停车辆已进行整治,采取催挪、贴条进行处罚。

  华商报记者 于震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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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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