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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索要高价彩礼违法吗?为筹彩礼借的钱会成为婚后双方债务吗?

来源:华商网 时间:2023-03-24 12:03:15 编辑:王欢 作者:王欢 祁鹏玉 版权声明


华商网讯(记者 王欢 祁鹏玉)最近,“天价彩礼”、“该不该收彩礼”等话题频频登上微博热搜,引起大家激烈讨论。有人认为,彩礼、嫁妆等本来是双方父母对小两口未来生活的一笔经济支持,但却因为不良风气的影响变成了衡量爱情的筹码。也有人认为,爱情就应该用金钱来衡量,为了给对方“高价彩礼”,有人甚至不惜背上债务,殊不知,这种债务很可能会成为婚后二人的共同负担。其实,金钱与爱情的关系往往会伴随着法律问题。男女双方从恋爱时的赠礼,到结婚时的彩礼,都有哪些法律问题呢?关于这些问题,记者咨询了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黄玉律师。


1、恋爱期间送给对方的东西还能要回来吗?

黄玉律师:主要要看赠予的财物的性质以及数额。如果赠予财物的性质或金额符合情侣间的日常生活,比如给对方送的零食,520的红包,纪念日送的球鞋、化妆品,都是不用返还的。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2、《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是取消彩礼的意思吗?

黄玉律师:不是。本条规定是说:禁止以结婚为借口,强行向另一方索要财物。婚姻是自由的,一方可以基于民间习俗主动向另一方给付彩礼,这并不违法。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3、高价彩礼导致男方背上债务,婚后女方有义务帮忙还吗?

黄玉律师:男方在婚前借钱凑彩礼,属于婚前个人债务,女方没有帮还的义务。但是婚后双方的工资收入属于共同财产,男方用自己的工资还债,女方的工资用于日常生活开支,其实也相当于是两人共同还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4、一些地方存在男女按照民间习俗订婚、结婚同居生活,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双方感情破裂分手,男方是否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呢?

黄玉律师:可以,除此之外,刚结婚就离婚,或者登记结婚但没有一起生活,以及为了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离婚时都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来源: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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